2014深度體驗瑪陵生態之美寫生比賽活動簡章

2014深度體驗瑪陵生態之美寫生比賽活動簡章

(下載網址:http://www.klcg.gov.tw/uploaddowndoc?file=/pubklcg/activities/2014%E6%B7%B1...)

壹、活動宗旨

為促進基隆市瑪陵休閒農業區(以下簡稱本區)發展,鼓勵民眾至本區參與農業旅遊及休閒活動,將邀集辦理國小學童寫生比賽,鼓勵繪畫創作,用彩筆塗繪捕捉瑪陵自然及人文生態的感動。藉由本次比賽作品,同時可建立瑪陵手繪圖像素材,運用於行銷宣傳品,保存瑪陵的自然人文之美,使旅遊者也能深度體驗瑪陵之美,創造本次活動之最大效益。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承辦單位:致理技術學院

協辦單位:基隆市七堵瑪陵休閒農業區發展協會

參、活動辦法

一、參賽資格:凡對繪畫有興趣之國小學童,分為二組,分別為低年級組(1~3年級)及高年級組(4~6年級)。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3年11月21日(以郵戳為憑)。

三、寫生主題:本區內之特殊景點、野生動植物、生態環境、農村文化、生活產業、休閒農場或其他可彰顯本區生態之美及特色之人事物作為題材。

四、寫生地點:基隆市七堵瑪陵休閒農業區。

五、作品規格:

1.寫生作品時間限於本(103)年度9月至11月。

2.以郵寄報名方式,參賽作品須以標準4開圖畫紙(54.6 x 39.3cm)繪製。每件作品應填妥1張報名表(如附件),表內各項資料請詳細填寫,參賽作品恕不退還,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刊印及展覽之權利,作品請用適當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若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作品損害,主辦及相關單位恕不負責,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3.參賽作品請勿書寫作者姓名(含筆名、代號等),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

4.參賽作品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違者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即撤銷其報名資格,獎金及獎狀等一併繳回。

六、報名方式:以郵寄報名方式,請於活動網站(基隆市休閒農業網站)下載活動簡章(內含報名表),請將寫生參賽作品連同報名表(浮貼作品背面),掛號郵寄或以下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13號「致理技術學院休閒遊憩管理系 收」,信封封面請註明「2014深度體驗瑪陵生態之美寫生比賽報名」,團體報名者可合併成一郵件寄出,但每一作品應於背面浮貼一張報名表,若脫落或不符規定,致權益受損,參賽者自行負責。

七、洽詢電話:致理技術學院休閒遊憩管理系,聯絡人鄭文婷助理(02)22576167分機2101

肆、作品評選

參賽作品由聘請美術專家學者與主辦單位相關人員共同組成評審小組、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伍、評分標準

l      寫生主題(15%):依參賽作品名稱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l      繪圖故事(25%):參賽作品故事的表現手法及張力。

l      寫生技巧(40%):參賽作品寫生技巧、配色及佈景等優劣評分。

l      整體表現(20%):依參賽作品之創意及整體表現程度評分。

陸、得獎公告

一、得獎名單預計於103年11月27日(星期一)公告至活動網站,並以電話及E-mail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二、得獎作品預計於103年11月30日(星期日)於基隆市七堵瑪陵農產品展售暨遊客服務中心頒獎。

三、得獎人未出席頒獎典禮者,所得之各項獎金則以「匯款」或「郵政匯票」方式核發,並提供本人受款帳號、郵寄地址等相關資料、以利獎金核發。

柒、獎勵辦法

本競賽依低年級組(1~3年級)及高年級組(4~6年級)分別評選:

1.首獎(取1名):獎金新臺幣3千元整、精緻獎狀(含獎框)乙只。

2.貳獎(取1名):獎金新臺幣2千元整、精緻獎狀(含獎框)乙只。

3.參獎(取1名):獎金新臺幣1千元整、精緻獎狀(含獎框)乙只。

4.佳作(取3名):精緻獎狀(含獎框)乙只。

捌、注意事項

一、                每位學童限參加本比賽活動作品 1 件。

二、                報名表上資料填寫不齊或不實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三、                參賽寫生比賽之作品如有臨摹、成人加筆或冒名頂替之作品均不予評選。

四、                所有參賽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勿參賽。

五、                所有參賽之著作權屬於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主辦單位有權透過任何媒體出版、展覽、編印、重製及刊登之一切使用權利,不另支付任何酬勞。

六、                參加比賽作品以未曾發表之原始創作為限,並嚴禁盜錄他人作品參賽,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違者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之權利,且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七、                凡參賽者即視同同意遵守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活動辦法將公布於活動網站,若有變動以網站公告為主、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