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基隆市瑪陵休閒農業區主題攝影徵件比賽來囉

104年基隆市瑪陵休閒農業區主題攝影徵件比賽活動辦法(點此下載)

 

一、活動目的:基隆市七堵區瑪陵休閒農業區擁有豐富自然生態及農業生產資源,並且交通便捷,非常適合作為假日親山親水的好所在。為促進本區發展,特舉辦此比賽,邀請民眾帶著鏡頭來認識瑪陵之美;得獎作品將作為本區觀光宣傳使用。

二、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

執行單位:三立管理顧問公司

協辦單位:台北攝影學會、基隆攝影學會

三、活動對象: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報名參加。

四、攝影主題:可彰顯瑪陵休閒農業區內生產、生活、生態之美的人事物,分為二大主題,參賽者可同時參與二主題。

1.自然步道:區內步道沿途之美景、野生動植物、生態環境等。

2.農業文化:區內可見之農業生產、農村景觀、休閒農場等。

五、作品規格:

1.拍攝作品時間限於本(104)年度1月至10月。

2.每位參賽者每主題報名件數以3件為限。每人限得1獎,同1人得獎超過1次以上,以最高名次為優先選擇。

3.尺寸不限之彩色照片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

4.參賽作品勿書寫作者姓名(含筆名、代號等),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

5.參賽作品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違者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即撤銷其報名資格,獎金及獎狀等一併繳回。

六、徵件時間及得獎公布:

1.自104年10月1日起至104年10月31日止。參賽者將作品檔案寄送至本案專案經理信箱(service@ipi-trinity.com)

2.得獎名單於104年11月中旬於基隆休閒農業區網站公告(http://www.keelungfarm.tw/schedule.php),並以電話及email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3.得獎作品預計於104年11月底頒獎,時間及地點將專函通知得獎者。

七、徵件方式:以email方式寄送JPG、TIFF檔(有效畫素高於800萬畫素),檔名為:「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隨件附上報名表與授權同意書。未檢附完整資料或格式不符者,視同棄權並取消參賽資格。

八、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擁有該作品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經本公司查明屬實者,將取消得獎資格(獎為不遞補)並追繳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等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本公司無關。

2. 參賽者於報名時應簽署作品著作使用權讓與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使用權自公布得獎日起,基隆市政府享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不另給酬。

3.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4. 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5.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項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

九、評審方式與標準

1. 由承辦單位邀集基隆市產業發展處各主管並聘請攝影學會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以公平、公正方式評選。參賽者須尊重評審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2. 評審標準:主題35%、美感25%、創意20%、構圖20%。

十、評審獎項:

1.金牌獎:不分主題共取1名,獨得獎金12,000元、獎狀乙只。

2.銀牌獎:不分主題共取1名,各得獎金8,000元、獎狀乙只。

3.佳作:不分主題共取10名,各得獎金1,000元、獎狀乙只。

十一、活動洽詢:林小姐0963-915-906,chiauco.lin@ipi-trinity.com

 

 

十二、注意事項:

1.參加本項競賽者,即同意於其作品得獎時,得獎之作品(原作品底片或數位作品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渡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公開使用及重製(如宣傳、發表、出版、展覽、刊登於報刊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且得再授權予第三人之權利,得獎人承諾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

2.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者參賽作品遭第三人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而受有損害(包含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商譽損失等),參賽者對主辦單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3.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需提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以為報稅之用,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單筆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含)元,將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得獎人需申報個人所得;得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獎項價值多寡皆需自付20%機會得獎所得稅後,始得領獎。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捐,即喪失得獎資格。

4.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獲獎人參加本活動而支付任何稅捐皆為獲獎人之義務,概與本活動主辦單位無關。

5.凡參賽者即視同同意遵守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活動辦法將公布於活動網站,若有變動以網站公告為主、不另行通知。